郭庚茂省长在全省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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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庚茂省长在全省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在于动员全省上下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下面,根据省委、省政府研究部署的精神,我讲四点意见。 
    一、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事关全局、势在必行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和现代化必由之路,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目前,城镇化水平低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种矛盾的聚焦点,我们必须把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中原崛起的全局性举措来实施、紧迫性工作来推动、历史性任务来完成。 
    (一)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增强内需动力、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持久的需求动力是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前提。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在投资和出口需求的强劲拉动下持续快速增长。国际金融危机暴发后,随着发达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再工业化”,我国过度依赖外需的经济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对此,中央明确提出,要把扩大内需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根本立足点,把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拓展持续发展空间。就我省而言,随着今年以来国家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效应的逐步减弱,需求不足成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如果没有新的需求动力,不仅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不能持续,而且跨越式发展的基本态势也难以保持。从一定意义上讲,工业化创造供给,城镇化创造需求。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不仅能够带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设,促进房地产及相关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生大规模的生产性投资需求;而且能够加速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有效扩大城市消费群体,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改善消费条件,提高居民消费能力,释放出巨大的生活性消费需求。据测算,我国每增加1个城镇人口,可以带动10万元以上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带动3倍于农民的消费支出。照此匡算,2015年我省达到中部崛起规划确定的48%的城镇化率,这期间将带动1万亿元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净增6800亿元消费支出。因此,我省未来发展最大的内需动力在城镇化,最雄厚的内需潜力也在城镇化,抓住城镇化就抓住了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和中原崛起的“牛鼻子”。 
    (二)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目前我省城镇化率只有37.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9个百分点,居全国倒数第5位,已成为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生产要素配置低效的重要原因。加快城镇化进程、优化城乡结构,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综合性、关键性、全局性意义和作用。其一,有利于服务业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镇是人口集中和公共服务密集区,只有加快城镇化进程,才能为服务业加速发展创造必备条件,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可靠保障。由于城镇化水平低,人口聚集度不高,2009年我省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29.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1个百分点,居全国倒数第1位。其二,有利于资源要素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一定规模的城市是资源集约配置的有效载体,加快城镇化进程,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提高土地等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提高集约节约发展水平。目前,我省城镇人口密度、产业集聚度、投资强度远高于农村,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只有农村的40.7%。其三,有利于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城市是各类创新型人才的集中地,从而能够吸引、集聚更多创新要素,带动知识经济、创新型经济加快发展。城镇化水平低,导致我省城市集聚科技、教育、文化、人才等资源要素的能力弱,创新能力不足。其四,有利于污染集中治理和环境保护。城镇化水平低,产业和人口分散,导致污染源分布广泛,治理成本高,难以实现污染集中治理。加快城镇化进程,产业和人口空间合理集中,有利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改善生态。 
    (三)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客观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持续实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大实事”和“民生工程”,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弥补了不少历史欠账。但客观地讲,由于城镇化水平低,我省居民收入和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任重道远。2009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居全国第17位;城乡居民收入分别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3.7%、93.3%,分别居全国第16位、第17位;中小学师生比、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人均卫生技术人员数分别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7.6%、83.4%、76.3%;城市燃气普及率、人均拥有公共交通车辆、人均道路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等指标,均处于全国后列。实践证明,加快城镇化进程是以有限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首先,加快城镇化必然为二、三产业发展带来更大空间,促进产城融合,实现产城互动,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其次,加快城镇化有利于拓宽城市居民收入渠道,提高收入水平;同时也相应增加农民人均资源占有量,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再次,加快城镇化必然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其中不少项目本身就是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项目,这将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四)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当今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突出表现为城市和城市群之间的竞争。我省综合竞争力不强,集中表现为城市整体竞争力弱,根本原因在于城镇化水平低,缺乏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城市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不强、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不够。我省要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其一,有利于培育区域增长极。增长极理论认为,培育城市尤其是大中型城市,有利于在本地区形成“磁场极”,产生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进而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目前,郑州市作为1亿人口大省的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口只有330多万,即使加上230多万暂住人口,也只有560多万人,远低于武汉、西安等周边省会城市;全市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只有17%,明显低于武汉的35.2%、西安的33.3%,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较弱;南阳、周口人口超过1000万,驻马店、商丘、信阳人口在800万以上,而中心城市都不足100万人,有的甚至不足50万人,难以有效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培育经济增长极,是我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其二,有利于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可以加快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发挥其集中、集聚、集约配置资源的作用,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竞争力。其三,有利于增强城镇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到2020年我省要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完成工业化、城镇化的历史任务,需要转移1700万农村人口。我们必须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为农村剩余人口进城落户提供更好条件,促进农村人口加速向城镇转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时期。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大势所趋,我省条件和基础已经基本具备。一是国家持续加大对城镇化的支持力度。中央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要把推进城镇化作为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把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重要引擎,以加快城镇化为依托,调整优化城乡和区域结构,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指导意见,国家促进中部崛起规划及其实施意见也将加快中部城镇化进程作为重要任务和目标。这些都为我省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二是我省进入了以城镇化带动“三化”协调发展的新阶段。实践证明,我们要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必须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经过长期不懈努力,我省已初步探索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路子。农产品剩余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基础,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国家粮食核心区建设,粮食生产连续四年超千亿斤,较好解决了农业保障问题;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工业增加值已居全国第5位,已经成为新兴工业大省。但是,我省城镇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已成为制约“三化”协调发展的主要矛盾。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把城镇化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实现“三化”在更高水平上协调发展。三是我省已具备加快城镇化的基础和条件。近年来,我省围绕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着力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取得了积极成效。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基础和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成效和带动作用逐步显现,一批产业规划编制实施,非农产业发展加快,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能力明显增强;编制实施了自主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和中原城市群“一极两圈三层”空间布局,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适时启动了一批城市新区规划建设,加快城镇化有了良好基础;围绕加快城镇化进程,我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各地在城市规划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探索,郑州、洛阳、新乡、许昌、鹤壁、济源、平舆、柘城等市县结合自身实际,在不同方面摸索出了一些成功做法,为我们加快城镇化步伐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 
    总之,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我省现代化建设的综合性战略举措,十分必要、十分紧迫、势在必行。做好了城镇化这篇大文章,就抓住了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结合点,就能够举纲带目、带动全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深刻理解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大深远意义,科学谋划,快速行动,大力推进,务求突破。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必须切实体现科学发展要求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围绕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把加快城镇化作为带动“三化”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全面加强城镇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走出一条全面开放、城乡统筹、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提供强力支撑。今后三年全省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7个百分点以上,力争更快一些;城乡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逐年提高,城镇主要基础设施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大幅缩小,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统筹城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 
    在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努力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受益。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贯穿到城镇化的各个环节,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城乡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特别要注意把政府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确保“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群众特别是农民成为城镇化的受益者而不是受损者。二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重点在城市,难点在农村。要把城镇化水平低问题作为主要矛盾来解决,着力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经济实力和综合承载力,同时逐步建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统筹兼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终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产城融合、相互促进。产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城市是产业发展的载体,二者相互促进、互为依托。要坚持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协调推进。既要防止“大产小城”,造成城市发展滞后制约产业发展;又要防止过度城市化带来“城市病”,出现“空心城”、“贫民窟”,实现城镇化健康良性发展。四是坚持规划先行、三规合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各类城乡规划都要与土地利用规划、各类产业规划对接套合,实现“三规合一”,减少盲目性,不留后遗症,确保实现城乡建设和城镇化工作合法合规。同时,通过“三规合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科学推进、健康发展。五是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推进。继续解放思想,树立先进的规划、建设、管理理念,以改革突破体制性障碍,以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形成有利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体制机制。同时,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一定要从实际出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化推进目标。要以农业基础强化支撑工业化、城镇化,以产业集聚程度决定城市发展规模,以就业岗位决定城镇人口转移数量,以群众意愿和觉悟决定城镇化推进力度。 
    关于下一步工作任务,会上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后将尽快印发,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这里,我着重强调几个方面: 
    (一)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要从省情实际出发,建设“向心布局、集群发展、两规衔接、五个层次”的现代城镇体系。向心布局,就是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在全省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一极两圈三层”的空间布局;集群发展,就是全省18个省辖市构成中原城市群,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实行集群、组团发展;两规衔接,就是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要有机衔接,为实现城乡统筹创造条件;五个层次,就是尽快形成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现代城镇体系。一要提升郑州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国务院刚刚批复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将郑州定位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要认真组织实施这一总体规划,加快建设新区各组团,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向高端发展,不断增强对中部地区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和对中原经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要加快推进郑汴新区规划建设,努力把郑汴新区打造成中原城市群核心增长极,2015年郑汴一体化区域城镇人口力争超过600万人,2020年达到800至1000万人。要以交通一体为突破口,加快建设干线铁路、干线公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城际快速客运通道、城际快速货运通道“两干三城”交通体系,积极推进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尽快实现开封、许昌、新乡、焦作、洛阳与郑州发展的对接,积极推进大郑州都市圈建设。二要推动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搞好省辖市城市建设,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位,强化中心市区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中心城市各组团产业集聚发展、完善城市基本功能,形成相对独立的城市区。构筑各组团与中心城区的便捷交通联系,推动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周边小城市和中心镇为依托的城镇集群,使中心城市成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增强洛阳全省副中心城市作用;其他省辖市城市要尽快进入大城市行列,基础条件好的要发展成为特大城市。三要以县城为重点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今后一个时期,力争使县城成为我省吸纳农村人口转移的主渠道。因为不仅农民在县城落户的成本比到大城市要低得多,而且人文环境相近,进城农民有较强的归属感。要把中小城市和县城发展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提升规划建设标准,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村人口就近转移。为此,每个县都要努力做到“三个一”:建设好一个产业集聚区,培育一个超百亿的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一个人口规模超20万的城市,有条件的县城要努力向大城市发展。四要因地制宜发展中心镇。要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关键节点作用,合理布局,适度发展。支持已经形成一定产业和人口规模、基础条件好的中心镇,通过加快专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逐步发展成为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支持具有资源和产业基础条件的特色镇,发展特色明显的矿产资源、农产品加工和文化旅游服务业,逐步做大城镇规模。引导不具备产业集聚条件的小城镇,逐步发展成为周边农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社区中心。五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农村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 
    (二)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坚持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坚持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相结合、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相衔接,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一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城市现代化要求,突出抓好城市道路、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各城市主次干道和支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着力解决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加强城镇供排水设施建设和积水点改造,加快建设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供水配套工程。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县城建设大型热电联产机组,加快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和老城区电网改造。全面实施“气化河南”工程,提高县城以上城市燃气普及率。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加强城市消防、防疫、抗震等公共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和各种地下管网建设,地下管网工程要争取一次规划到位、一次开挖埋设完成。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的达标建设。二要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重点推动现有建成区内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棚户区和传统商业中心街区改造。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改造要坚持政府主导规划、主导政策、主导土地、主导拆迁,大中城市现有建成区内城中村争取在三年内完成全部改造。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改造要坚持以安置促拆迁、以拆迁促招商、以招商促开发。加快旧城区中不具有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旧住宅小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省辖市旧住宅小区和集中连片城市棚户区改造。旧商业中心区、商业街区改造,要结合优化提升商业业态,加快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综合性功能区。三要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县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省辖市中水回用工程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2015年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实施城市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2015年全面完成大中城市建成区内主要河道的综合整治。推进城市周边工矿废弃地和煤矿塌陷区依势造湖、造林绿化、改建为公园或生态园,构筑新的城市景观;结合中水回用在城镇建设人工湿地,加快城市绿地、风景林地、生态林带建设。 
    (三)着力推动产城互动,实现产城融合发展。要把促进产业发展和集聚与加快城镇化进程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城镇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一要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强化产业支撑。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是当前我省强化城市发展产业支撑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省委、省政府把招商引资作为“一举应多变”的战略性举措强力推进,大招商、招大商,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前7个月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省外资金分别同比增长30.9%和27.9%,富士康成功落户中原,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与我省的合作取得突破。各地要乘势而上,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效。今年四季度还要召开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再行部署。二要推动产业集聚区与城镇建设互动发展。坚持按照“四集一转”的要求,统筹老城区与产业集聚区功能布局,把加快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与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更好地结合起来,实现产城融合、良性互动。衔接好专业园区发展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突出园区特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周边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城市新区要按照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的要求,着力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带动人口集聚。三要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生产链条向加工、销售、服务方向延伸,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就近就业。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优势与农村资源优势结合,发展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形成分工合理、产业对接、城乡联动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四)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使进城农民享受城市文明成果。城镇化的本质是农民变市民。要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作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最关键环节,着力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户籍等突出问题,逐步使进城落户农民真正变成市民,享有平等权益。一要坚持就业为本。农民进城的前提条件是就业和生计问题。要重视发展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创造公益性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农民在省内就近就业。要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做好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维权服务等工作,促进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二要强化住房保障。要尽快建立多种保障形式有机结合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已转为市民的农民符合租住或购买廉租住房的要及时提供,允许具备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租赁公租房,鼓励招用进城务工人员数量较多的企业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进城务工人员集体公寓,使务工人员灵活选择可住、可租、可买,为进城转移过渡创造条件。三要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优质教育资源是当前吸引农民进城落户的重要条件。要以良好的教育条件增强城市的吸引力,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直接融入城市。优先支持依据城镇规划布局调整的中小学建设,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要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并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四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市居民的,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自愿选择城市社保或农村社保,解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鼓励进城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通过城中村改造实现身份转换的农民继续享有附着在土地上的集体财产收益权。五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户籍改革既要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落户要求,又要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原则上县城以下的中小城市要放开户籍限制,中等以上城市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定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农民转为城市户口后,要“名副其实”成为市民,真正享受与当地市民同等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权益。 
    (五)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设宜居城市。城镇发展“三分建,七分管”。各级政府要适应城市框架拉大、人口集聚、功能提升的新要求,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加强城市管理,全面提高市容市貌、道路交通、文化娱乐、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水平,使城市设施运营更富效率,人民生产生活更加方便。一要逐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要积极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和责任分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要把经常性管理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建立落实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管理时紧时松、时好时坏的问题。二要提高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要加快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城市各级各类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资源,尽快建成一流的数字化管理和应急指挥平台,提高各类市政设施、道路交通、公交车辆、社区安全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应急化转变,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三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拥堵、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搭乱建和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入手,加大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集中专项整治力度,彻底改变城镇脏、乱、差、堵的面貌,努力为广大居民营造优美、安定、便捷的良好生活环境。四要积极创建文明城市。要以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人居环境奖”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倡导“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构建优美和谐人居环境。 
    (六)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必须处理好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着力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新农村建设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防止“一刀切”。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城中村,要纳入城市发展框架,加快转变为城市社区,全面实现城镇化,村民全部变为市民;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城市近郊区的村庄,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产业集聚区3年内完成,城市新区5年内完成,中心城市近郊村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其它广大农村地区,要坚持统筹发展,根据各地实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中,产业基础较好的移民新村、迁村并点的中心村、规模较大的村庄,可建成社区示范村;不宜居住的村庄以及弱小村、偏远村,要实施整村搬迁,建设集中居住区;其他村庄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改善村容村貌。 
    三、靠改革创新解难题、破瓶颈、除障碍 
    加快城镇化是一项历史性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靠创新解难题,靠创新破瓶颈,靠改革除障碍,靠改革求突破。 
    (一)创新城乡规划理念。高水平的规划是高质量建设的起点,规划落后是最根本的落后,规划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城乡规划一定要符合科学发展的理念,适应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思想。一要树立紧凑、复合发展理念。人多地少的基本省情决定了我们必须走低消耗、高效率的紧凑型城镇化道路。要牢固树立“理性增长”和建设紧凑型、复合型城市的规划理念,把土地等自然资源的集约利用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城市新区规划要做好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布局、城市功能定位、老城区、重要产业布局、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衔接,充分体现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三次产业复合,体现经济、生态、宜居三大功能共生,体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体现城乡发展一体。二要树立组团、集群发展理念。当前,城市群、城市圈等区域城市聚集体已成为实现集聚辐射效应和联动效应最大化的强大引擎。中等以上城市都要适应新形势,把核心城区和卫星城市一体规划,通过中心城市发展来提升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通过组团式布局来解决群众生活成本高、不便利等“城市病”问题,通过不同定位的服务功能、布局衔接的产业和便捷的交通来实现中心城区与各组团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三要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城市发展模式,搞好城市规划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节水型城市建设规划的衔接,确保城市建设和发展规划充分体现节水、节能、节地、节材、清洁、环保、循环利用的要求。四要树立特色、品位理念。特色就是吸引力,品位就是竞争力。规划要充分体现城市特质,避免“千城一面”。特别是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城市,更要把城市建设规划与保护开发重点文物、历史遗存、古建筑及地名、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起来,规划建设一批融入地方文化并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街道、公园和地标性建筑,传承城市文脉,提升城市品位。 
    (二)创新资金筹措机制。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路子,通过有限的财政资金引导,广开城乡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一要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要持续加大城市公益性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城镇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收入要全部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支出后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二要构建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城镇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高融资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采取发行城市建设债券、上市融资、信托计划等形式筹集建设资金。省级投融资平台也要积极参与市、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三要通过开放招商筹集城乡建设资金。牢固树立以扩大开放促进改革创新、加快城镇化进程的理念,在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以及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领域,抓紧谋划、包装一批城建项目,组织好专题招商会和金融对接会,努力扩大城乡建设招商引资和融资规模。四要探索建立“以商补公”机制。探索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盘活土地资源,“公商协同,以商补公”。对有稳定收益的文化、卫生、教育、养老等社会事业公益性、基础性项目,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五要创新经营与融资联动机制。探索实行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综合运用集中成片开发、BT、BOT等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先期出资、收益分享、依法办理”的原则,探索开发商参与投资土地一级市场、先期参与城镇土地开发等筹措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办法。六要探索建立困难地区城乡建设融资机制。经济基础较差的困难县,要充分利用老城区积累起来的资源,用改造升值后的土地收益支持新区建设,待新区发展起来后再反哺老区。 
    (三)创新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土地资源稀缺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加快城镇化所需建设用地主要靠统筹城乡用地,充分挖掘潜力。我们既要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又要按照资源整合、集约利用的要求,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度,保障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一要健全土地综合整治机制。加强对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和引导,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优先保障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等重点用地需求。构建土地综合整治收益“反哺”机制,对整理复垦开发形成的新增耕地,能用于占补平衡的指标可以有偿转让,并优先用于产业集聚区等县域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偿。二要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强化对节约集约用地的引导和约束,创新工业用地供给机制,鼓励和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合理提高城市建筑容积率,在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必须量化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坚持政府主导土地综合利用,无论是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还是城郊村改造、村庄整治,都要和周边土地利用结合起来,先打捆整体规划,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出景观效果,实现土地综合利用和收益最大化。健全土地利用监督管理机制,对征而未用、闲置土地,坚决依法清理处置。三要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土地交易机构和中介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鼓励各地探索土地流转途径和方式,支持在县域内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整理节约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所得收益严格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拆迁补偿和建房补助。 
    (四)创新行政管理体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层级多、城乡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区划弊端越来越突出,必须通过改革尽快消除这些体制性障碍,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各地可以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针对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论证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条件成熟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与所在行政区管辖范围要尽可能严密套合、融为一体。二要稳妥实施省直管县改革试点。以抓住扩大试点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切入点,减少行政环节、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创造体制条件。三要积极探索其他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探索构建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新型管理体制,尽快与上一级行政机关开通“直通车”,理顺管理体制,促进产业集聚区和城市新区在发展产业、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统筹城乡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快推进鹤壁、济源等7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率先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 
    四、加强指导,强化服务,确保这一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事关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事关一亿人民福祉,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是对各级各部门科学发展能力、执政能力的考验和检验。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科学决策,和谐推进,确保这项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一)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世界城镇化道路不外乎有两条:一条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自发式城镇化道路,另一条是前苏东国家高度集中计划控制下的城镇化道路。特殊国情决定了我们既不能放任城镇化自由发展,也不能采取传统计划控制机制强制推进,必须把政府的科学引导和市场作用结合起来,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和市场环境,争取用较短时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发挥政治和组织优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积极参与,科学引导,协调处理好各种重大关系,确保城镇化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考核体系,强化对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工作的评价考核。要建立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具体指导实施城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配合联动,切实编制实施好各专项规划和行动计划,打好总体战。各市、县也要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构,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快城镇化进程是一项历史性任务,既涉及城乡长远建设,又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一旦决策失误,影响巨大,损失无法挽回,必须尊重规律、科学决策、慎之又慎。要注意长短结合,把实施近期行动计划与“十二五”规划有机衔接,把发展热情与科学精神紧密结合,增强预见性,减少盲目性,坚决杜绝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反复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认真听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意见,努力使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的过程成为集思广益、凝聚人心的过程;在决策实施后,要深入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确保重大决策能够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少走弯路、不走错路。 
    (三)注重稳妥和谐推进。城镇化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管理模式的深刻社会变革,也是一项涉及面广的重大利益调整,利益平衡难度很大,搞不好会引发许多矛盾,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决不允许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剥夺、损害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尊重各种市场利益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和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新闻宣传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和谐推进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切实提高能力水平。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对各级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长期以来,我省各级领导干部在抓农业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在抓工业方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相对而言,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眼界不宽、理念不新、经验不足、招数不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注重在实践中锻炼、不断积累新经验,开阔视野、创新理念、拓宽思路,不断增强谋划和推动这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作风,抓具体、求深入,抓基层、打基础,把加快城镇化的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成一个个具体项目,通过项目抓落实,通过项目求突破,通过项目比贡献,说到做到,说好做好。要创新工作方法,多考察、多观摩,勤思考、善借鉴,注重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城镇化路子。 
    同志们,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是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作出的战略决策。我们一定要树立大局观,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心,提升执行力,确保经过三至五年努力,实现城乡面貌换新颜,锦绣中原展新姿,谱写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新篇章!

文章来源于信阳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 郭庚茂省长在全省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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