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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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以来,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豫建市〔2025〕135号)要求,我局组织资质证书的“原发证机关”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工作,部分企业在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拟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如有异议,企业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下列企业(详见附件1)送达《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详见附件2),现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官网和郑州建设信息网依法公告送达,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行政机关联系电话:0371-67188921

联系部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行政机关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附件:1.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2.《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

2026年4月27日

文章来源于郑州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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