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 三门峡建业新区森林半岛(三期)Ⅰ标10#、11#楼,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一案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 年 7 月22日 15 时 30 分
二、听证地点: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2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6年7月21日前到本机关办理参加听证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行政机关电话:0398-2982652
行政机关地址:三门峡市召公路与金谷路交叉口市民中心5号楼
文章来源于三门峡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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