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完善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支撑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在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施工图审查技术支撑、政策标准研究、行业评审论证、专项督导检查等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商丘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进行充实、更新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遴选、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化专家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梯队结构,补齐专业专家短板,清理不符合履职条件人员,全面提升专家库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专业范围
(一)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
(二)建筑设计类: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装饰装修、消防工程;
(三)市政工程类: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给排水管网、燃气热力、园林景观、市政照明;
(四)综合技术类:防护防化设计等专业领域。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行业失信记录、违法违规执业及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二)熟悉国家、省、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数字化审图、政府购买图审服务等相关政策制度,具备独立开展技术评审、论证、咨询工作的能力。
(三)从事对应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具备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推荐专家应当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或不分级注册工程师资格,且取得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3年;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推荐专家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满3年。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与专家评审、技术核查、专项论证、行业调研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行业资深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
(五)自愿入库,服从调度,能够按时完成主管部门委托的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
四、主要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承担商丘市住建系统委托的以下工作:
(一)参与勘察设计行业质量抽查、行业督导、现场核查;
(二)参与施工图审查疑难问题研判、技术论证、重大项目技术咨询;
(三)参与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查、业绩认定、评优评先评审;
(四)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性工作。
五、申报审核
(一)单位推荐、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填报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汇总审核。市住建局对上报材料进行集中复核,结合行业需求、专业配比,择优遴选,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入库。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商丘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统一管理。
六、动态调整
(一)对已入库专家开展年度核查,对超龄、长期无法履职、调离专业岗位、失信违纪、自愿退出人员,按程序予以清退。
(二)专家信息发生工作单位、专业方向、职称、联系方式等变更的,须及时报备更新。
(三)对履职不力、违规评审、违反纪律的专家,即时移出专家库。
七、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各单位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入库资格,纳入行业信用管理。
(二)报送材料:
1.《商丘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1份,附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
3.从业经历证明、近5年代表性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个人诚信承诺书、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证明(见附件2);
八、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楼勘察设计科1007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0-3390097
邮箱:sqszjjsjk3796752 163.com
附件:
1.
商丘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成员推荐(申报)表.docx
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0日
文章来源于商丘市住建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充实调整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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