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豫建市〔2025〕135号)要求,我市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建筑企业(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无产值且多项资质被标注异常)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核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核查结果
14家建筑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提交材料,经县(市、区)住建部门初审、市级复核,符合资质标准要求;4家建筑企业未在整改期限内提交整改材料,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具体核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处理意见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查工作要求,我局拟撤回上述4家未提交整改材料企业的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如有异议,相关企业可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有关要求
各建筑业企业应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规划,重视资质日常维护与动态管理,按需留存资质并确保合规有效;遵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法规要求,持续规范完成产值报送工作。联系电话:0374-2169098。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025年11月28日
文章来源于许昌市住建局,原文链接: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省住建厅交办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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